觸覺對于盲童空間概念的發(fā)展十分重要。實際上,觸覺乃是盲童獲得各種概念的主要手段。從這一點上講,多考慮一些視覺和觸覺的不同點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盲童體驗周圍環(huán)境的方式。
洛溫菲爾德(Lowenfeld)1971年指出,觸摸有綜合觸摸和分析觸摸兩種不同類型。綜合觸摸是指對小得足以用單手或雙手握住的物體進行整體觸摸。但大多數(shù)物體的體積都太大,無法進行綜合觸摸,而只能使用分析觸摸。分析觸摸是分別觸摸一個物體的各個部分,然后“在心里”把這些單個的部分組合起來。正常人能夠同時看見不同的物體或一個物體的幾個部分,而盲人則必須對物體逐個觸摸才能在腦中形成相應(yīng)的認識。
正如沃倫(Warren)1981年指出的那樣,盲人由于不能借助視覺建立綜合性概念而處于明顯的不利地位:
視覺在把各個感性特征結(jié)合成一個綜合性概念的過程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。一個孩子能夠聽到狗的叫聲或喘氣聲,能夠摸出狗皮的質(zhì)地,此外還可以聞到狗的氣味。然而,如果他還能看見狗,視覺便能使他知道所有這些感性特征都不過是同一事物的不同部分。由此可見,與其他各種體驗相比,視覺是一座有效的橋梁,關(guān)于狗的綜合性概念的形成會因此而變得輕而易舉。如果視力受到損害,獲得綜合性概念就會困難得多。
視覺和觸覺的另一關(guān)鍵性區(qū)別是觸覺需要大量更有意識的努力。洛溫菲爾德1973年觀察到:
一般來說,只有出于認識目的積極使用觸覺,它才會發(fā)揮作用。而視覺和聽覺與此相反,只要不把眼睛和耳朵捂住和堵上,視覺和聽覺就會不間斷地主動發(fā)揮作用。因此,必須經(jīng)常鼓勵盲童把觸覺用于認識目的。
對于盲童的觸覺和如何最大限度地發(fā)展觸覺,我們知之甚少。但我們知道,好的觸覺也同好的視覺一樣,有賴手應(yīng)用各種綜合方法的能力。例如,一個盲童只有對尺子和鉛筆進行比較,即分別甩尺子和鉛筆度量身體的某個部位以確定其長度,或者聽一聽尺子和鉛筆敲擊桌子時發(fā)出的不同聲音,才能較好地了解尺子和鉛筆的異同。對于盲人來說,有一種綜合方法對其觸覺發(fā)展特別重要,達就是集中精力探究刺激物的最重要的特點;換言之,就是要探究一個特定的物體之所以成為這個物體的主要特點。有研究表明,盲童接受使用這類綜合方法的訓(xùn)練越早,給他們的觸覺發(fā)展帶來的益處就越大。